五行学说

2/24/2021 3:24:13 PM发布

一:五行学说的概念

五行: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类事物的属性概括。

这里的“五类事物”不能单纯理解为“五材”或“五元素”,而应理解为包括五方、五时、五化、五色、五味、五脏、五腑、五官、五华、五志等广义的事物。

古人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仰观天象,俯察地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到,木、火、土、金、水五种变化是构成宇宙间万事万物的五种基本功能元素。

在后来的发展中,五行的意义已发生了质的变化,它已不再是指五种物质本身的运动,而抽象为代表五大类事物属性的哲学概念

五行的周期性变化,是伴随太阳的升起降落的昼夜周期循环以及地球围绕太阳转的四季周期性循环而发生的。

因此,从本质意义上来说,五行是自然界阳气变动的不同阶段,即木代表春季阳气初生,火代表夏季阳气盛长,土代表长夏阳气由隆盛向收藏的转化,金代表秋季阳气盛长,水代表冬季阳气潜藏。

五行学说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静止的,而是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之中维持着协调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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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一)五行的特性

 五行的特性实际上已超越了木、火、土、金、水具体物质的本身,而具有其广泛的哲学涵义。《尚书·洪范》所说的“水曰润下,火日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是对五行特性的经典概括。

“木曰曲直”: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能曲能直,舒展柔和,引申为生长、升发、条达舒畅之意。凡具有这些作用或性质的事物或现象均归属于木。

“火日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引申为温暖、升腾之意。凡具有这些作用或性质的事物或现象均归属于火。

“土爰稼穑”:“爰”,通“曰”;“稼”,即种植谷物;“穑”,即收获谷物。“稼穑”,泛指人类播种和收获农作物的农事活动,引申为生化、承载、受纳之意。凡具有这些作用或性质的事物或现象均

归属于土,故有“土为万物之母”之说。

“金曰从革”:“从”,顺也;“革”,即变革。“金曰从革”本意是指金属的产生源于变革,后来引申为肃杀、收敛之意。凡具有这些作用或性质的事物或现象均归属于金。

“水曰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下行的特性,引申为寒凉、滋润、向下之意。凡具有这些作用或性质的事物或现象均归属于水。

(二)事物的五行归类

五行学说归类事物属性的方法,主要是取象比类法。

例如,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故归属于火;北方寒冷,与水的寒凉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水。

以五脏配属五行,则由于肝气主升而归属于木,心阳主温煦而归属于火,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肺主肃降而归属于金,肾主水而归属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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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事物进行五行归类,把自然界千变万化的事物联系在一起。

五行学说并不是静止地、孤立地将事物归属于五行,而是运用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的关系,来探索和阐释事物之间的协调平衡整体关系,以及事物之间协调平衡关系被破坏后的相互影响。

(三)五行之间的正常关系

1.五行相生相克

相生:五行相生 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的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相克: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克的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2.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间存在既相互促进和资助,又相互抑制和制约的对立统一关系,从而维持着五行之间协调平衡的正常状态。

五行制化正是相生与相克这两种关系并存的状态,也就是说,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环无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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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行之间的异常关系

(1)相生关系的异常

母病及子——如木生火,木行的异常可影响及火行,是“母病及子”。

子病犯母——如先有火行的异常影响木行属“子病犯母”。

(2)相克关系的异常

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相克关系遭到破坏后所出现的异常相克现象。乘、侮均有以强凌弱的意思。

相乘,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胜的过度制约或克制,又称“倍克”。相乘与相克的规律相一致。

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不胜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又称“反克”。相乘与相克的规律相反。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

正如《素问·五运行大论》所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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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1.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五行学说将人体的五脏分别归属于五行,并以五行的特性来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

2.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

(1)相生关系的传变

①母病及子:母脏之病传及子脏,多见母脏不足累及子脏亏虚的母子两脏皆虚的病证。

②子病及母:疾病从子脏传及母脏,发病既有子脏虚引起母脏也虚的虚证,又有子脏盛导致母脏也盛的实证,还有子脏盛导致母脏虚的虚实夹杂的病变,即所谓“子盗母气”。

(2)相克关系的传变

①相乘:相克太过致病。既有某脏过盛而致其所胜之脏受到过分克伐;又有某脏过弱,不能耐受其所不胜之脏的正常克制,从而出现相对克伐太过。

②相侮:反向克制致病。太过相侮指由于某脏过于亢盛,导致其所不胜无力克制而反被克的病理现象;不及相侮指由于某脏虚损,导致其所不胜之脏出现反克的病理现象。

除此之外,五行还可知道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控制疾病的传变。

常用的依据五行相生相克规律确定治则和治法。

1.相生规律基本治则:补母和泻子,即“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滋水涵木法—滋肾阴以养肝阴。

2.常用治法:益火补土法-温肾阳以补土阳。培土生金法—健脾生气以补益肺气。金水相生法—滋养肺肾之阴。

1.相克规律基本治则:抑强和扶弱。抑强适用于相克太过;扶弱适用于相克不及。

2.常用治法:抑木扶土法——治疗肝脾不和或肝气犯胃;培土治水法——健脾利水以治疗水湿停聚病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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