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医事制度

3/21/2023 3:30:02 PM发布

医事制度,即中国古代医学行政管理、医学教育、分科及考核升迁等方面的组织机构与政令。中医的发展过程当中,周代的进步是很大的,也是在此制定了一系列的医事制度,之后经过不断地探索、改善,逐步得到了完备。

 

· 汉代的医事制度

西汉时期,中央医职有隶于少府和太常的区别,各设太医令为最高官职。少府太医令下有太医监、侍医、为后妃诊治疾病的女医(也称乳医)、掌御用药的尚方和本草待诏;其职责发展为后来隶于内府的药房官。太常太医令,掌诊治疾病的太医和主持药物方剂的药府。太医既负责中央官吏的疾病诊治,又掌管郡县的医疗事宜,各郡都设有医工长,对太医负责;其职责发展为后来的太医署。在药府系统中,药长主持医事,并有药藏府储存药物。考察西汉太医,首先应辨明具所属系统,否则难免讹混。诸侯国医制基本仿照中央而略有不同,典医丞,医工长二职不见于中央医制。

汉代的医事制度

东汉时期,太常太医令被删汰,仅在少府设太医令、丞,掌医药政令。太医令下有员医293人、员吏19人。又有药丞主药剂,方丞主治疗。增设了三药职:中宫药长,由宦官充任,司中宫妃嫔医药事宜;尚药监和尝药太宫。皇帝医病服药由他们先尝药量的十分之二,然后进奉服用。这时医药管理有了明确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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